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资的问题,劳动局将有权进行干预并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如逾期未支付,则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额外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员工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还应补足所欠差额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