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关于拖欠农民工薪酬问题时,建议您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该部门负责处理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违规行为并接受民众投诉,因此农民工朋友们可以随时向该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督促欠薪方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支付所拖欠的款项;
倘若对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勒令欠薪方额外承担赔偿责任并将其支付额支付给您。
其次,当您发现自己作为农民工的薪酬遭无故拖欠时,还可以尝试通过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公示的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登录相关网络平台等途径发布投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