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鉴定结果公布之后,请求赔偿事宜可参考以下流程:
首先,需准备好诸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并向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其次,赔偿范围涵盖了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以及因伤致残所产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对应级别的津贴等待遇。
在此过程中,如社保行政部门已经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将这项文件连同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住院治疗的付款凭证等重要资料一并递交到社保经办机构,以便申请相应的赔偿资金。
经过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之后,会按照标准规定的方式发放给您工伤赔偿。
该项工伤赔偿具体包含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以及因伤致残产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对应级别的津贴。
此外,单位还需要支付职工受伤期间的工资收入,若存在因伤致残而导致失业的情况,还应支付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至于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则按照地方法规约定支付的责任方进行分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