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存在无合法合理之理由而故意拖欠员工薪资不予如期发放的行为,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全职雇佣关系中的薪资待遇必须采用货币结算方式进行月度支付。
关于实际的工资支付日期,应由用人单位在内部规章制度中作出明确的规定,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履行薪资支付义务者即可视为拖延或拖欠行为,这是雇主责任的体现。
因此,只要雇主未经有迹可循的约定延期工资支付日期,便构成了违法违约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