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试用期内的雇员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企业有权立即解除其与该雇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达到录用标准或规定;
2. 因严重渎职、违法行为、恶意破坏等原因,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 经法律程序判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4. 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5. 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