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夫妻共有财产,即是指夫妻于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共有的财富。
2、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涵盖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的所有收入,具体如下:
(1)夫妻任意一方或两方的劳动收入,例如工资、奖金、稿费以及其它类型的劳动报酬等。
(2)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夫妻任意一方或两方因继承、赠与或者遗赠而获得的财产。
(3)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3、除非另有书面协议规定,否则约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排除在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