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问题的解决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是致力于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其次是侧重照顾在婚姻关系中没有明显过错行为一方的原则;
再来就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原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接下来,为了实现有利于维持家庭生产活动以及提高每个人的生活品质这个双重目的,我们会采取便利生活原则;
最后,我们还需要坚持不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原则。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将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一定的法律原则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