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决定离开工作岗位之际,应该向所属用人单位提交正式的辞职通知文件,而非简单地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处理。
当用人单位收到辞职通知后,仍需按照早已约定的协议期限到期后,才能允许该员工自动离岗执行。
在此过程中,作为劳动者的你可以选择用快递的方式向用人单位发送一份清晰明确的辞职书,并确保保存好相关快递的详情单据,另外再额外复印一份作为备忘录。
等到辞职期限已满之后,你有权要求所在用人单位结算清楚你应得的工资费用,并且还需要为您妥善办理离职手续。
只要是员工提出离职的请求,只要确保在事先已经履行过预告义务,在预告期满后,除非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用人单位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迫留下员工继续工作。
在此期间,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在未经获得对方同意之前,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或者延期修改现有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