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通过房产中介达成协议的情况,建议您与其进行深入协商,以期解约并得到房东退还租金之许可。
此后,房东方可依法继续对外出租房屋。
倘若贵方与房产中介难以说服房东同意退还租金,则可寻求中介机构协助,将该处房产进行转租处置。
倘若房东坚持不予退还租金,且无转租意愿,在此种情况下,贵方唯有无条件撤销租赁合约,否则便可考虑选择转租。
同时,也需积极跟房主商谈协调,提供适当赔偿金,以便于下步再次租赁房屋时更为慎重考量挑选。
最后,当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和承租方均认为有必要调整或修改原有合同条款,例如增加租赁期限、改变租金支付方式等等,皆可经由双方协商洽谈,对原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更新处理。《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