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咎于肇事责任方负责处理。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个人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事故责任人,依法应向受损人员赔付医疗费用、护理照顾费用、交通费用、补充营养所需费用及其他为受害者治疗并回复健康所必须的费用,同时还需支付由于误工损失的收入。
对于造成人体伤残的事件,责任人还要额外付出辅助器械费用和伤残赔偿金;
若引发了受害者死亡事件,则责任人须赔偿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3.误工费,即在受害者遭受损伤至完全治愈的这段时期(误工时间)之内,因为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活动而产生的实际减少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