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策
法规的明确规定,所谓“积分入学”制度,实则为按照流动人口在参与积分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分数值以及本年度公立学校初等教育阶段各年级可提供的入学名额,有针对性地依照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由分数较高者排至分数较低者,依次为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童安排进入公立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途径。《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