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夫妻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得以生效,该协议书须符合若干必要前提条件方可被认定为合法且真实有效。
首要的一点便是该协议书必须满足民法典所规定的,作为一个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各项要求。
换言之,只有当离婚协议书所体现出的意图为双方当事人自由、自愿地选择离婚,并且该文件已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了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的约定时,我们才能认为它是合法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