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其仍负有为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如若一方未能积极履行此项责任,无疑将构成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司法诉讼及强制执行的风险。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起草一份诉状,明确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其次,将该诉状递送至子女父亲(或母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同时需缴纳约为20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随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相关事宜;
在此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文件;
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建议尽早与相关律师进行咨询沟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上述规定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