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建议】当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应得的薪资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三种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值得留意的是,请求劳动仲裁的实效性为离职后的一年之内,而进行劳动监察投诉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则规定在离职后二年内:
1.劳动者有权向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福利保险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亦或前往该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福利保险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薪资。
如尚未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偿付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若因欠发薪资问题而提出解雇,劳动者还能额外索求经济补偿金。
3.此外,倘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仍未能签署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寻求由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