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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形都有什么

法定解除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形都有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2-20 05:09:31 已帮助13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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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形都有什么
【问题解析】
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
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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