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不支持反扣年假,凡是已经审批了的年假,是不允许再扣除的,即使是离职。
但是如果扣钱的原因不是因为年假,而是因为员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扣钱是可以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