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事业单位在缴纳失业保险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需按其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需按个人薪资收入的百分之一交纳失业保险费用;
3.至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所招聘的农民合同工,其本人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失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