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招募录用后发现该员具有竞业限制条款,而用人机关未能尽职尽责地进行审查确认,则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该名劳动者亦需承担相应的违诺责任,依据原先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细则,向原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另外,如因上述行为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上的实际损害或损失,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原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损失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