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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还晚了,信贷员让我缴纳违约金有这种规定吗

车贷还晚了,信贷员让我缴纳违约金有这种规定吗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3-02 06:00:11 已帮助27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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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还晚了,信贷员让我缴纳违约金有这种规定吗
你是贷款买车,车辆登记证必须要进行质押登记。买车当时,双方应该签订了购车协议,你应该仔细阅读购车协议,但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并不是从银行贷款买车,而是4S店帮你垫付资金,贷款给你,也就是说4S店本身收取你的利息。
现在存在两个问题 :
1、车管所你登记的是全额付款,也就是说车的所有权属于你了。
2、4S店你未全额付款,你并没有拥有车辆所有权。
这也就是法理上拥有,但事实上并没有拥有,法理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因此,他们有权收回你的车。至于你的东西我想会给的。
总之,看一下购车协议,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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