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订立赠与合同时须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即若赠与之物存在质量问题,则赠与人无需为此负责。
然而,对于附有条件或义务的赠与行为来说,倘若赠与之物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赠与人需要根据条件或义务的具体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对买家或受赠人负有与出售人同等的责任。
此外,赠与人故意或因过失未向受赠人说明其所赠与之物存在瑕疵或者作出无暇疵的保证,从而给受赠人带来经济损失的,赠与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