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调整一次。具体准则是:将现行月最低薪水准则由一类1125元、二类1035元、三类945元、四类855元,依次调整为1290元、1190元、1090元、99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薪水准则。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薪水准则依次为一类7.4元、二类6.8元、三类6.3元、四类5.7元;非全日制用人小时最低薪水准则依次为一类14元、二类13元、三类12元、四类11元。上述最低薪水准则,是指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作:
(一)加班加点薪水;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要求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限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