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其期限与服务期限做出了区分,若服务期限较劳动合同期限更长,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合同以及相关培训协议将自动终止,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
如若服务期限相对较短,那么在服务期结束后,劳动合同的执行不会受服务期限的限制,您亦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