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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租房政策

郑州市公租房政策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3-01 14:52:50 已帮助19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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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租房政策
政策如下: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持有郑州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二十八条
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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