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拟和签署二手房屋交易合同时,务必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以确保其效力:
首要之务在于确保合同各方当事人具备与签订此类合同相关的全面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应当严格审查确认合同中的每一项具体条款皆系出于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愿;
最关键的是,需保障合同内容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