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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是否一定要净身出户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一定要净身出户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0 03:34:17 已帮助1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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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是否一定要净身出户
一、要求一方净身出户是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所以实践中净身出户是否被支持,需要先确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当前法律规定确定。
二、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并且,就对方有出轨行为,未尽到夫妻忠实义务的,其实受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四、另外,对于离婚财产的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一方有婚姻过错与财产分割并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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