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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单位已签订调解合同,能否以数额过低要求其补足差额呢

劳动者与单位已签订调解合同,能否以数额过低要求其补足差额呢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3-01 18:01:25 已帮助117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劳动者与单位已签订调解合同,能否以数额过低要求其补足差额呢

不能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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