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仍然有可能进行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事件是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前已经发生并且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尚未经过,那么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当事人仍然具有提出工伤认定的权利。
而工伤员工或其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在一年之内都有权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