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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2 02:55:12 已帮助2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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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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