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索赔,如是运输合同关系
1、此类纠纷适用《民用航空法》、《合同法》等法律维护你司的权益;
2、首先需要确定你与货代之间(或航空公司)是构成航空运输合同关系还是运输代理关系。这需要核实相关证据;如是运输代理关系,只能向货代索赔;
4、你司可以暂不支付空运费用,适用《合同法》委托代理法律关系调整,适用运输法律关系调整,当然需要提供你司明确托运要求的证据;如只有分运单,没有看到过空运单,则你司与货代构成运输代理关系:如有分运单,航空运单是否有。3,货代公司有没有出具航空分运单。具体分析如下,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赔,上面有航空运单号码,货代只是航空公司的代理,航空运单上有分运单号,则你司与航空公司构成运输合同关系,这属于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可能不构成违约。以上只是了解大致信息的初步意见,仅供参考
对于本规则第九条第
一、
二、
四、
五、六项所列的情况,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校验方案,确定校验项目,或直接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以确保校验对象的安全运行。
对于本规则第九条第二项所列的情况,重新投入使用的仪表着陆系统应在特殊校验后90天内增加一次监视性校验。
对于本规则第九条第三项所列的情况,非设备、非场地原因造成设备停用少于270天的应当执行等同于定期校验的项目,超过270天(含)的应当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用的应当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
已经定妥的座位,旅客应在承运人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买客票,承运人对所定座位在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应予以保留。以上是关于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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