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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劳动纠纷律师刘欢:多起案件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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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13人看过
导读:刘欢律师自2019年执业于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专长于劳动争议等民商事领域。在张XX与多被告劳动争议案中,争议核心是用工主体责任认定,刘欢为被告刘X代理,成功使法院认定刘X不承担责任;在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中,争议焦点为公司拖欠工资,刘欢代理原告,助其获法院支持讨回工资。
安徽宿州劳动纠纷律师刘欢:多起案件成功维权

劳动争议代理

刘欢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700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是其擅长领域之一。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中小企业等,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

在张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要求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当事人情况为:原告张XX是在工地受伤的劳动者,被告包括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争议焦点在于各被告是否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刘欢律师代理被告刘X,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及各被告角色,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庭审中,刘欢律师抗辩刘X与原告无劳务关系,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其答辩意见,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工资追索代理

在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蔡XX是被告公司员工,自2018年3月入职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2021年10月4日结算后被告出具拖欠工资明细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支付部分款项,仍欠62687元。争议焦点是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刘欢律师代理原告,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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