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有多少补偿
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医疗期满后经济补偿金按什么标准算
医疗期满后,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医疗期满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当我们明确了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有多少补偿这一问题后,其实相关的还有一些内容值得关注。比如,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终止合同,而是要顺延至医疗期满。若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另外,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你是遇到上述哪种情况,若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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