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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工资算不算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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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467人看过
导读:降工资不一定算被迫离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无正当理由降薪,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算被迫离职,用人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因客观原因,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调整后工资不低于当地标准,降薪合理,劳动者离职一般不算被迫离职,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降工资算不算被迫离职

一、降工资算不算被迫离职

降工资不一定算被迫离职,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无正当理由降低劳动者工资,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视为被迫离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但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等客观原因,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适当调整工资,且调整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下的降薪是合理的,劳动者若因此离职,一般不算被迫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降工资被迫离职能否获法律补偿

降工资被迫离职,劳动者通常能获法律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降工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应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被迫离职因降薪申请补偿法律支持吗

被迫离职因降薪申请补偿,法律通常予以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未经协商一致,擅自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离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探讨降工资算不算被迫离职时,除了判断这一行为本身是否构成被迫离职,还有相关的后续问题值得关注。降工资后,劳动者若认定为被迫离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是怎样的,这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另外,若与单位就降工资及被迫离职产生争议,劳动者该如何收集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关键。如果您对降工资是否算被迫离职,以及后续经济补偿、证据收集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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