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费是不是适用诉讼时效
加班费适用诉讼时效。在劳动争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范畴,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追讨加班费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一旦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还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相关要求。
二、加班费是不是算工资
加班费算工资。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所以,加班费属于工资范畴,是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受法律保护。
三、加班费是不是津贴补贴
加班费不是津贴补贴。
从法律性质来看,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提供额外劳动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是对劳动者额外付出劳动的补偿。
而津贴补贴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下的额外支出或者额外劳动消耗,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助,比如高温津贴是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补偿。
所以,加班费与津贴补贴在性质、支付条件和目的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能将加班费等同于津贴补贴。
当我们探讨加班费是不是适用诉讼时效时,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即便加班费适用诉讼时效,但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在时效期间内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支付加班费的义务,那么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加班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你对加班费诉讼时效的计算起始时间、中断情形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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