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缴纳社保追诉时效多久
未缴纳社保的追诉时效问题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查处时效,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不受此2年时效限制。因为社保缴纳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只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二、未缴纳社保员工能否获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未缴纳社保员工能获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若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离职,事后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可能不会得到支持。所以,员工因未缴纳社保离职,需明确以该原因提出,以保障自身获得经济补偿的权益。
三、未缴纳社保费能否获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实践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需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补缴,劳动者再解除合同,才较易获得法院支持。
关于未缴纳社保追诉时效多久的问题,不少人容易陷入“只知时效时长,不知起算节点”的误区。比如部分地区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起算点,部分则需结合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形判断,细微差异可能直接影响维权能否被受理。此外,未缴纳社保除了时效问题,还关联经济补偿金的主张条件、社保补缴的实际操作流程(如是否需先仲裁再补缴)等实操难点,这些都是维权者常遇的困惑。若您对未缴纳社保追诉时效的精准计算、当地政策细则,或是后续如何申请补缴、索要赔偿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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