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得进行竞业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况不得进行竞业限制:
1.非适格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若不属于此类人员,单位不能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未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间,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双方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若单位3个月未支付,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3.企业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4.约定期限过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超出部分无效。
二、哪些情况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
通常劳动争议需劳动仲裁前置,但存在无需此程序的情况: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赔偿或补偿标准,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发生争议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3.在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因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无需劳动仲裁前置,可直接起诉。
三、哪些情况不视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视为工伤:
1.故意犯罪:职工因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导致自身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故意参与盗窃,过程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2.醉酒或者吸毒:职工在工作时因醉酒或吸毒影响其行为能力,导致发生伤害事故,不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职工主观上故意对自己造成伤害或结束生命的,不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因个人情绪问题在单位内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对工伤认定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不得进行竞业限制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另外,如果竞业限制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上限,超出部分也是无效的。这些情况对于理解竞业限制的完整规则十分重要。你在竞业限制方面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于竞业限制的具体执行、补偿标准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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