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找建设单位吗
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无直接支付工资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力支付工资,且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对此有相关约定时,劳动者可要求建设单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这是基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规定,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二、施工单位不结算怎么办理
施工单位不结算,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发函催告,以书面形式明确结算的要求、依据及期限,保留好函件副本和送达凭证。若催告后仍不结算,可通过协商解决,约请对方就结算问题进行沟通,争取达成一致结算意见。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可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以确定工程价款。通过法律途径,可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损失。
三、施工单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施工单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可与施工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导致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先行垫付。农民工还可向该类主体主张自己的权益。
当我们探讨施工单位不发工资是否可以找建设单位时,这里面有着复杂的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等情形,建设单位可能需要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承担责任。而且,建设单位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施工单位没有支付能力还允许其继续施工,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你是否正面临施工单位不发工资,又不清楚能否找建设单位解决的困扰呢?要是对施工单位不发工资找建设单位这一情况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具体的责任界定、维权途径等,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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