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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不发工资合法吗

时间:2026.02.1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496人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后的清算过程中未发放工资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关于这点,公司在面临破产清算之际,其雇员薪酬待遇应被视为优先受偿对象。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明确规定,破产后的资产,首先需要优先清偿各项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的债务,随后按照以下的次序进行分配:
首先是破产者所拖欠的员工的薪水、身体健康保障、因工伤残补助以及对家属的抚恤费用;
其次,是欠付给员工应当转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额。
在公司破产后的清算阶段,公司有责任全力配合清算组织的工作,以真实准确地申报包括员工工资在内的各类债务信息,从而保证每位员工权益的合法性。
与此同时,每一位员工也都有义务去主动了解企业破产后的清算进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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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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