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6年讨不回是否就视为放弃
1.工资6年讨不回,劳动者权利不会自动消失。在劳动关系里,给员工发工资是单位必须做的。
劳动报酬纠纷有仲裁时效,通常一年,从知道权益受损时算。但6年里要是劳动者一直向单位要工资,仲裁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
就算过了仲裁时效,劳动者也能起诉,法院会受理审查。要是单位没拿时效说事,法院也可能支持劳动者。劳动者要收集证据积极维权。
二、6年未讨回工资是否丧失法律追讨权
一般情况下,追讨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已过6年,大概率已超出仲裁时效。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在此期间有向单位主张过工资、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单位同意支付等,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若已过仲裁时效且不存在中断、中止情形,申请仲裁时单位以时效抗辩,劳动者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即便仲裁不支持,仍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不会主动适用仲裁时效规定,若单位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仍可能支持劳动者诉求。
三、工资6年讨不回会丧失法律追讨权吗
一般情况下,工资6年讨不回不一定丧失法律追讨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存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同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劳动者已就工资问题提起仲裁或诉讼,只是执行环节耗时,不涉及丧失追讨权问题。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可收集能证明时效中断等证据维权。
在探讨工资6年讨不回是否就视为放弃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即便时间过去6年,若期间存在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并重新计算的。而且,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基于合理原因延长诉讼时效。另外,追讨工资时还涉及证据的留存问题,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是关键证据。若你在工资追讨过程中,对诉讼时效的判定、证据收集等方面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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