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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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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0 · 1920人看过
导读:失业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具有针对性和生活辅助性质。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合理区分个人与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双方权益。
失业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吗

一、失业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吗

关于失业保险金,它具备专门针对性和生活辅助性质,不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在婚姻关系延续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类物资或权利可列为夫妻共享财产:

首先,其中包括由一方使用其自身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其次,男女双方的实际收入或应得的住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也将被纳入共享范围;

最后,同样不可忽视的是,男女双方的实际所得或预期可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将会被认为是共享财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多长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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