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人单位
拖欠工人
工资长达半年之久的情况,除了应立即支付所
欠薪资之外,还有可能面临复杂的
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规定,
劳动者拥有权利请求用人单位依据未清偿薪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不等的比例承担附加赔偿责任。
其次,倘若此类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结束
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须按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需按照半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劳动者应当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出勤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运用劳动
仲裁或是
法律诉讼等手段,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