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合同缺失的情况下,只需搜集到能够证明存在
雇佣关系的确凿
证据,便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索求应得的薪资待遇。
关于具体的能够证实
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以下为您提供参考: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与
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在认定两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时候,可以适当考虑以下几类凭证作为依据:首先是
工资发放或者记录(即
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以及缴纳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其次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以证明其身份地位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再次是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
招标招聘中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第四则是考勤记录;
最后还包括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