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企业对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
仲裁裁定书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并寻求司法救济。
当用人单位与其
劳动者之间产生
劳动纠纷时,双方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诸法庭等途径解决纷争;
此外,协商也是解决此类矛盾的合法手段之一。
用人单位在
申请仲裁时,需以
书面形式提出具体的仲裁请求,同时应提供完整且有力的事实依据以及主张合理性;
在此基础上,还须填写详细的
证据清单及其来源信息,包括相关
证人的身份和住址。
为确保仲裁请求的合理与合法性,仲裁事务所必须得到申请人完整且详尽的信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个人基本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常驻地址,以及用人单位的种种信息如公司全称、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以及他们所担任的职务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
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
仲裁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