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工作延时至晚上11点钟这一问题上,有必要明确相应的薪酬标准。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对于延长劳动时间所支付的小时酬劳,其水平不应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150%。
另需强调的是,如果在周末或公共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至深夜11点而无法为其提供补休机会的话,应确保向他们支付的薪酬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200%。
最后,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要求员工加班至深夜11点,则必须向他们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300%作为补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