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假药,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提供假药,是指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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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其为假药,而故意提供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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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认定

    一、划清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提供劣药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三、划清生产、销售、提供假药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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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量刑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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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一、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 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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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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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09:57:35

我农村的,外面有多少自己的地方,洗衣水可以排外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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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环境,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在农村地区,洗衣服产生的污水应当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不能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以免污染水源和土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8 01:31:17

村里养猪的味儿太大可以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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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养猪的气味太大可以举报。养殖异味属于环境污染问题。举报途径:1、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环保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处理;2、向当地生态环境局举报(养殖异味属于大气污染范畴);3、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反映请求协调解决(养殖场一般需要符合环保要求的粪便处理和通风设施);4、如果养殖场存在违规排污(废水直接排放等),还可同时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相关法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0条对恶臭气体排放有明确规定,养殖场应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2026-05-25 22:39:51

我有一个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属于首次违法,无危害,需要你帮忙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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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联系我说一下具体情况

2026-05-25 18:10:30

雾水排河里了浇蒜死了早那个部门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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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指的是因环境污染导致农作物死亡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向农业农村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相应的农业保险或者补偿政策。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4:07:10

开垦荒地种树影响农田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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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荒地种树,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如果影响到了他人的农田,还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行为和后果来判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5 08:10:40

想了解,私人乱圈占草原放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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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乱圈占草原放牧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草原。违反规定非法占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草原植被,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4 00:37:31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水资源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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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水资源费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具体征收标准因地区、水资源状况和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按照取水量、用水性质和地区水资源状况来确定。计算方式一般为:水资源费=取水量×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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