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的单位在宁波有未及时支付员工薪资的情况,建议您优先选择寻求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
您可以将此问题提交至劳动监察大队所在辖区进行投诉,他们将尽快采取措施以解决此事,协助您追讨应得的薪资。
若上述途径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且您无需聘请律师代理。
通过劳动仲裁所作出的裁决书,将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督促用工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若用工单位仍未按照裁决书的要求支付薪资,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