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 什么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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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谓”有关主管部门”,是指负责对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审核、批准或者登记的国家机关。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审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3)审批以募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4)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5)审批股票发行的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6)审批股票上市的国务院或者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7)审批债券发行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所谓上级部门,既包括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级领导管理部门,也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外的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不仅仅是指上级部门的负责人,也包括在上级部门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对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是明知的,对非法批准、登记可能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持放任态度。犯罪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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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认定

    1、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实施本罪行为的,属牵连犯罪,按其处罚原则应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数罪并罚。

    2、本罪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特别规定,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应依特别法条即本罪定罪。

    3、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一般不构成本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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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判刑

    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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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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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十 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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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0:37:57

你好咨询5级工伤的赔偿问题

最近回复:

五级工伤赔偿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0%;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规定。解决方案就是先认定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等级,然后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05 09:45:12

老人遭遇工伤赔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最近回复:

1.老人达退休年龄后工作,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不算工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算。 2.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3.医疗费按实际花的赔,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算。 4.因情况和标准不同,无具体数额,建议收集凭证与雇主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6-02-05 09:24:22

雇员从事雇佣工作受伤赔偿方式是什么

最近回复:

雇员从事雇佣工作受伤赔偿需分情况处理。若雇员无过错或仅轻微过错,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还有额外赔偿。若雇员有重大过错,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如故意违规操作致伤会减轻雇主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友好沟通达成一致赔偿方案。 2.若协商不成,雇员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3.双方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5 08:49:05

路人因道路施工受伤赔偿责任归谁

最近回复:

(一)若施工方未设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致路人受伤,路人可收集现场未设标志等证据,与施工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施工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因第三人行为致路人受伤,先找第三人要求赔偿;若施工方有过错,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施工方担责后会向第三人追偿。 (三)若道路管理部门有管理维护缺陷导致路人受伤,可与道路管理部门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则通过诉讼让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6-02-05 08:32:06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应按什么标准赔付

最近回复: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偿分两种情况。若被认定为工伤,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给特定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职工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未认定为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依责任划分和当地标准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明确赔偿依据。 2.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妥善处理。 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6-02-05 08:24:05

工伤赔偿标准执行的时间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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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标准执行无固定期限,会随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及各地经济情况变化而改变。法律法规修订涉及工伤认定范围、赔偿计算方式等变动时,赔偿标准随之调整。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物价等数据变化也会影响赔偿标准,地方会依据统计数据定期更新赔偿基数。 2.职工发生工伤,按事故发生时有效的赔偿标准主张权益。若赔偿过程中标准调整,一般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时的标准为准。 3.建议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了解当地当时的工伤赔偿政策和标准,确保自身权益。企业要密切关注政策法规变化,准确执行赔偿标准。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和指导,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6-02-05 07:41:37

农民工遭遇工伤伤残可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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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遭遇工伤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确定赔偿。 (二)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伤残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四)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6-02-05 07:25:50

饮酒后工伤死亡赔偿的方式是怎样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饮酒后工伤死亡赔偿的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工伤情形。职工即便符合工伤认定情形,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2)当饮酒未达醉酒标准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近亲属可获多项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若因醉酒排除工伤认定,单位无赔偿义务,但可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提醒: 饮酒后工伤认定情况复杂,不同饮酒程度和具体情形会影响结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7:20:33

劳务造成9级伤残可拿到多少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劳务关系中9级伤残赔偿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况核算,包含多项赔偿项目。 法律解析: 在劳务关系里,9级伤残赔偿涉及多个项目。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赔偿;误工费依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计算;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和受害人伤残情况确定。残疾赔偿金受户口性质和当地标准影响,60周岁以下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0%计算。此外,还可能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由于各地标准存在差异,所以具体赔偿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核算。如果对劳务关系中9级伤残赔偿的具体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5 07:19:03

非工伤十级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需按人身损害相关规定确定,赔偿项目多,具体数额因多种因素而异,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相关规定执行。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不过,由于地区经济水平、个人收入状况、实际花费等不同,具体赔偿数额会有很大差异。如果遇到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问题,由于涉及的法律规定和计算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计算赔偿数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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