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 什么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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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谓”有关主管部门”,是指负责对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审核、批准或者登记的国家机关。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审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3)审批以募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4)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5)审批股票发行的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6)审批股票上市的国务院或者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7)审批债券发行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所谓上级部门,既包括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级领导管理部门,也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外的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不仅仅是指上级部门的负责人,也包括在上级部门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对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是明知的,对非法批准、登记可能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持放任态度。犯罪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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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认定

    1、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实施本罪行为的,属牵连犯罪,按其处罚原则应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数罪并罚。

    2、本罪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特别规定,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应依特别法条即本罪定罪。

    3、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一般不构成本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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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判刑

    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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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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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十 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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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7:14:59

高空抛物罪怎样处罚

最近回复:

1.高空抛物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据刑法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包括多次实施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2.若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会根据不同情形以更合适的罪名定罪处罚。如致人重伤、死亡,可能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或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3.为避免高空抛物犯罪,居民应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随意向窗外抛掷物品。物业等管理方要加强宣传和巡查,设置警示标识。对于有高空抛物风险的区域,可安装监控设备,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快速确定责任人。

2026-06-04 06:47:27

出现高空抛物,物业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物业公司在高空抛物事件中的责任判定取决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开展宣传活动、定期检查维护公共区域等,通常无需担责。 (2)若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检查维修可能致物品坠落的设施、未设明显警示标志等,导致他人损害,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3)被侵权人可要求未尽义务的物业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4)若能找到具体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物业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侵权人追偿。 提醒:物业公司应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因疏忽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在遭遇高空抛物致损时,及时收集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6-04 04:23:37

伤情鉴定的钱是哪一方出,想了解如果不支付伤情鉴定费用会怎样?

最近回复:

通常是谁先提出申请,谁先垫付。最终判决时,由法院根据过错和胜诉败诉情况决定最终由谁付或者分摊。

2026-06-03 20:42:32

想了解,我去理发店员在没告诉我价格的情况下给我烫发了可以告他吗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先和理发店协商要求告知具体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合理赔偿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

2026-06-02 05:29:04

精神病高空抛物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精神病患者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需区分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若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高空抛物,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需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合理费用;若精神病人有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费,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若在精神正常时高空抛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严重的还会触犯刑事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1.对于监护人而言,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和照顾,降低类似危险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2.受害人遭遇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社会应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关爱和帮扶,共筑安全的生活环境。

2026-06-02 02:13:47

我被打了,所以需要警方出警解决

最近回复:

您好,事情具体的情况是怎样v

2026-06-02 00:52:30

本村有片荒地种树二十多年,被别人私自把树给砍了,这个从法律上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私自砍伐他人树木涉嫌盗伐林木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立即报警并固定证据。可同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即使未达刑事标准,也可向林业部门举报追究行政责任。

2026-05-30 12:12:25

两个小娃都不是故意的相撞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您好,要看孩子是怎么相撞发生,有没有跑?打闹行为。

2026-05-30 11:04:27

邻居承认嫌我地里的树木遮阳、树根吸他地里的养分,购买环嗪酮,把树毒死了,我应该怎么做?

最近回复:

你可以报警处理,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邻居赔偿因树木死亡造成的损失。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如购买环嗪酮的发票、树木死亡的照片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9 20:27:30

在小区停车场被楼板不明液体损坏,物业是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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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负有保障场地安全、设施正常的基本义务。车辆在付费或指定的停车位受损,物业有责任给出合理解释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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