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与我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缔结雇佣合同时的境外人员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那么这名境外雇员与其所供职之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劳动合同。
然而,即便该等劳动合同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在此期间劳动者确实付出了相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仍需按照相关法规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另外,对于那些未经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聘中国籍员工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他们与这些中国籍员工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应被判定为雇佣关系。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