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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虚假破产罪

    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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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破产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破产法所保护的破产秩序;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主要是指财产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必须实施了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其他转移财产、处分财产的行为。隐匿财产,是指将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货物等财产全部或部分予以隐瞒、转移、藏匿。承担虚构的债务是指:捏造、承认不真实或不存在的债务。“其他转移、处分私分财产”,是指,《破产法》第三十五所规定的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以及放弃自己的债权等等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种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符合了这一客观的行为要件。二是必须实施了虚假破产。即是债务人在未发生破产原因的情况下,通过抽逃、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手段,虚构伪造破产原因,申请宣告破产,以逃避债权人的追索,从而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的虚假破产是指,企业未达到破产界限,伪造破产原因,申请破产,而非真实破产。三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即必须是给债权人和其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本罪。这里的债权人是指因公司、企业举债而与公司、企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债券持有人以及经济合同中享有债权的人等,“其他人”是指公司、企业的职工、国家税收部门等等。以上三个客观方面的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任何公司、企业构成。即根据《破产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和私人企业等都符合。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体构罪要件。但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是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直接故事。过失不构成本罪。在本罪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方面往往是为了逃债。但犯罪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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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破产罪认定

    1、虚假破产罪主观故意的认定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虚假破产罪是在一种在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利用特定手段实施的欺诈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其行为会导致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但仍采取隐瞒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多种手段,积极转移和处分财产,造成资不抵债的假象,从而实施破产。

    2、注意区分一罪与数罪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实施多个行为将大量资金隐匿或转移,然后伪造有关会计文件和商业帐簿,掩盖资金的真实流向,通过不真实的会计资料等文件,制造企业资不抵债的假象,再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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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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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破产罪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 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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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破产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九条 [虚假破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 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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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0:48:31

你好,我发现了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回复:

您好,有需要法律咨询或帮助的可以沟通

2026-02-05 10:44:37

你好我想咨询,判决书不合理怎么办

最近回复:

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上诉

2026-02-05 10:44:15

7月份立案 但是5月份过户 还能强制执行吗

最近回复:

7月立案,5月过户的情况能否强制执行,得看过户是否为恶意转移财产。若对方是为逃避债务在5月故意过户财产,那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过户行为,之后就能强制执行该财产;若不是恶意,是正常交易过户,一般不能对已过户财产强制执行。解决方案是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过户是否恶意,再向法院申请处理。

2026-02-05 08:24:51

进行撤销判决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最近回复:

(一)在起诉阶段,要确保起诉状内容准确清晰,被告信息明确,证据收集充分且与案件相关。比如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决定书、相关的事实证明材料等。 (二)受理阶段,若法院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可仔细查看裁定理由,若认为裁定有误,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三)审理阶段,当事人要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中清晰陈述观点,合理举证质证,积极参与辩论。 (四)判决阶段,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及时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准备好上诉状和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6-02-05 08:04:40

一审判决之后还能不能进行调解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一审判决作出但未生效时,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后,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撤诉条件,符合的会裁定准许。这给予了当事人在判决未最终确定前,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机会。 (2)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还能进行执行和解。双方可自愿协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变更,如改变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 (3)若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二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提醒: 一审判决后调解需注意和解协议的条款应明确清晰。执行和解时,要考虑对方履行能力,若对方不履行,及时选择合适救济途径,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8:02:04

案子执行立案了,法院那边没有采取措施,怎么更进。

最近回复:

执行立案后法院没采取措施,你可以先通过线上平台查执行进度。也可主动联系执行人员问情况,告知对方财产线索。此外,定期与执行人员沟通,了解执行遇到的阻碍,配合找出解决方案。收集好证据和材料备用,若长时间没进展可找相关负责人反映。

2026-02-05 07:19:21

法院判决结果出来票据怎么返还

最近回复:

1.法院判决后票据返还需按判决内容和实际情况执行。若判决明确返还主体、方式和期限,义务方应严格依照执行,像判决被告在规定期限内直接返还票据给原告,被告就必须按时返还。 2.若一方不履行返还义务,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扣押、冻结等措施促使义务方返还。 3.为避免后续纠纷,双方在返还票据时应制作交接清单,注明票据种类、数量、号码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4.当涉及第三人持有票据时,法院可要求第三人协助执行返还。

2026-02-05 05:09:41

法院作出判决后需不需要退还保证金

最近回复:

法院判决后保证金是否退还与保证金性质相关。取保候审保证金方面,判决生效后,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未违规,执行机关应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诉讼保全保证金在判决生效且保全措施解除后,若无需赔偿被保全人损失,法院一般退还。 若出现被取保候审人违规,或因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 为避免保证金损失,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申请诉讼保全时,要确保保全申请合理合法,避免因错误保全导致对方损失。

2026-02-05 05:04:46

法院执行款必须到原告账户吗

最近回复:

法院执行款不一定要到原告账户。通常执行款会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保障权益,但有特殊情况可不进原告账户。 若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把执行款发放到第三人账户,经法院审查同意就可打款至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执行款会发至法定代理人账户;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获法院认可,执行款也能按协商方式处理。 为确保款项流转合法合规,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申请执行人提出特殊发放要求时应提交书面申请,法院需仔细审查。涉及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要确认法定代理人身份。当事人协商处理执行款时,法院要做好监督。

2026-02-05 04:21:16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多久能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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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可密切关注执行进展,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及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二)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协议履行。 (三)若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等行为,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 (四)遇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等中止执行情况,耐心等待法院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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