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行使解除权以辞退劳动者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其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即无法达到公司预定的招聘标准;
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内部章程、纪律和规范等规章制度,达到了情节恶劣或影响严重的程度;
第三,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第四,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可能会对原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如果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而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也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