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或组织中,若有职员违反了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所定立的相关规定和章程,公司有权对此类违规行为进行罚款,然而,罚款的金额务必保持公允和合乎道德标准。
另一方面,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擅自扣除员工薪资,那么员工有权向劳动保护监管部门提起申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勒令雇主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发放被扣除的薪酬,如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履行此义务,则需按照规定,额外支付相应赔偿金给员工以示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